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:
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,学校圆满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。为认真总结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经验,巩固评建成果,激发全体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、服务教育教学的工作热情,推动我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安康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(校党发〔2024〕61号)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,主人翁意识强,勇挑重担,全身心投入到评估工作中,发挥表率作用。
2.在审核评估工作中,服从组织安排,爱岗敬业、认真负责,与同事密切合作,团结奋斗,任劳任怨,担当作为。
3.在审核评估工作中,承担任务重、工作量大、表现突出,完成工作质量好、效率高。
4.对于在审核评估中不作为、慢作为,没有切实履职履责、问题突出的个人不予推荐。
三、评选名额
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按教职工人数的10%推荐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要求,本着公平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,按本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进行民主推荐,推荐结果经党政联席会或支委会审议,院内或直属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。
2.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拟表彰名单。
3.学校发文表彰。
五、材料提交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于12月26日将本单位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(附件2)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送至评估中心(江南校区2109B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1417104@qq.com(命名方式:二级单位名称+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)。
附件:1.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名额分配表
2.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(代章)
2024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