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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 评选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12-23    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:

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,学校圆满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阶段性工作。为认真总结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经验,巩固评建成果,激发全体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、服务教育教学的工作热情,推动我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安康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考核实施方案》(校党发〔2024〕61号)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,主人翁意识强,勇挑重担,全身心投入到评估工作中,发挥表率作用。

2.在审核评估工作中,服从组织安排,爱岗敬业、认真负责,与同事密切合作,团结奋斗,任劳任怨,担当作为。

3.在审核评估工作中,承担任务重、工作量大、表现突出,完成工作质量好、效率高。

4.对于在审核评估中不作为、慢作为,没有切实履职履责、问题突出的个人不予推荐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按教职工人数的10%推荐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要求,本着公平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,按本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进行民主推荐,推荐结果经党政联席会或支委会审议,院内或直属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。

2.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拟表彰名单。

3.学校发文表彰。

五、材料提交
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直属党支部于12月26日将本单位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(附件2)纸质版盖章签字后报送至评估中心(江南校区2109B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1417104@qq.com(命名方式:二级单位名称+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)。


附件:1.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名额分配表

    2.“审核评估优秀个人奖”推荐名单

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(代章)

2024年1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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